广东省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

广东省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广东省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一、领取条件

失业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申请人需在失业前已经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及个人需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并非由申请人本人意愿造成,如被单位辞退、开除或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则不符合领取条件。

已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人需在失业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有求职要求:申请人需在失业期间保持求职意愿,并积极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活动。

二、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本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并适时调整。一般来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也不得高于本省最低工资标准。

领取期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与申请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有关。具体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其他待遇: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请人还可以享受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具体标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综上所述,广东省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包括失业前已参加失业保险、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以及有求职要求;而领取标准则根据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期限以及其他待遇等多个方面来确定。

广东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二)

广东失业金领取条件为符合失业保险参保条件,同时在失业期间积极寻找工作并接受职业介绍、培训等服务。失业金标准为上年度所在单位平均工资的50%~80%,具体金额根据缴费年限和当地政策而定。

广东失业金是指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生活补贴金,旨在帮助失业人员渡过失业难关。其领取条件包括符合失业保险参保条件,同时在失业期间积极寻找工作并接受职业介绍、培训等服务。一般情况下,需要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并在失业后及时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失业金的标准为上年度所在单位平均工资的50%~80%,具体金额根据缴费年限和当地政策而定。例如,广东省规定,缴费年限在1-5年的失业人员可领取50%的失业金,缴费年限在5年的失业人员可领取60%-80%的失业金,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此外,广东省还规定了失业金最低标准为每月有888元,最高标准为每月有2664元。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金的时限一般为12个月,即失业人员一般可以在失业后12个月内领取失业金。同时,失业人员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拒绝合适的工作安排等情况可能会影响其失业金的领取。

失业期间可以自主创业吗?可以。失业人员可以在失业期间自主创业,但需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例如,需要在创业前办理失业登记,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同时,需注重创业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确保合法、稳妥地进行创业活动。

广东失业金的领取条件为符合失业保险参保条件,同时在失业期间积极寻找工作并接受职业介绍、培训等服务。失业金标准为上年度所在单位平均工资的50%~80%,具体金额根据缴费年限和当地政策而定。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拒绝合适的工作安排等情况可能会影响其失业金的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三)

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广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广州失业金的领取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2024年,广州失业人员按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目前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300元,因此每月领取标准为2070元。 1.缴费年限: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自愿失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失业登记: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年龄要求: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金。 1.领取期限:失业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如本人再次就业后符合条件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2.特殊情况: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3.领取金额:广州失业人员按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即2300元的90%,为207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第十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国有和县集体所有制单位原干部和固定工,在当地实施失业保险制度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

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地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失业保险可以领几个月的信息了解不少了,奥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